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 參加作品:內容不拘。
繪畫媒材 :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,立體作品請勿送件。
規 格 :限四開39公分×54公分
二、 參加件數:每學童限參加一件,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,團體送件數量不限。
三、 評選方式:聘請各地區兒童美術教育專家擔任評審委員,選出各年級最佳作品送往日本大會評選。
四、校內收件日期:115年10月12日(一)16:00截止
五、 奬 勵:
(一) 特優獎約480件發給奬狀,並選送日本參加國際兒童畫展(得視水準錄取件數)。
(二) 優選獎約480件發給奬狀,視情況選送國外參加國際兒童畫展。(得視水準錄取件數)。
(三) 指導老師由各縣市政府依權責給予敘獎。
六、 報名注意事項 :
(一) 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抄襲、成人加筆或曾參加比賽得獎作品均不予評選,評審公告後
被發現者予以取消資格,冒名頂替並追究其責任。
(二) 一律以團體統一送件,公、私立學校或藝術教學單位均可(不接受個人送件)。
(三) 報名流程:
1. 請先下載簡章(請詳閱內容)及作品標籤(報名表),填妥作品標籤內容後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。
2. 寄送作品前,請確認已經填寫送件相關資訊(敬請務必線上填寫報名表相關資訊,以利後續得獎名單彙整與正確性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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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18|
{{ $t('FEZ005') }} 38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