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受理對象:曾食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遭致癌沙拉油污染之產品(公告以食藥署公告專區為準)之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之教職員工及學生。
二、受理方式:
1.本次團體訴訟收件以學校為單位,彙整有意提起團體訴訟之受影響教職員工生資料(附件3至附件6),相關表格每位要參加團訟學生均須填寫三張表格且皆為正本(含法定代理人全體簽名)。
2.各書表申請人均應親自簽名或蓋章,申請人若為未滿 18歲之未成年人時,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或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;另若學生未取得身分證者,得另以其戶口名簿替代提供。
3.相關文件請於115年10月23日(五)前繳交至延平國小學務處。
三、相關洽詢電話:
1.教育局體衛科食安及營養教育推動辦公室食安組呂小姐:02-2753-5968分機752
2.消保協會林小姐:07-970-0726
四、團訟申請文件下載: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https://www.cpat.org.tw/page/news/show.aspx?num=3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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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7-28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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