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公告「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國小114學年度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實施計畫」
一、依據本校畢業生傑出表現市長獎選拔辦法辦理。
二、甄選標準、甄選方式、計分方式等請參閱附件說明。
三、截止日期:115年5月22日(五)16點前
備註:配合教育局作業期程,申請學生應於截止日前將相關之證明文件影本(正本驗畢繳還)及申請表送至各班級任導師處,相關之佐證證件影本未能於決選前補齊者,則該項目不予計分。
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湯老師,25942439分機6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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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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